警察说要封我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46:45
今年刚大学毕业趁着有大学证书可以免税三年,我在佳木斯农垦地区开个蓄电池修复中心,进行一些维护加水,最近警察说我家隔壁告我把危险物品拿室外作业,可这电瓶冲水等需要在外面警察来说我不符合标准要封我店。我想咨询下蓄电池属于易燃易炸法律类的么?如果可以封我店用的是什么法律规定的,还有如果要封我店我是不是什么权益都没有了。。。

在中国不存在“封店”的事,只存在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即使吊销营业执照,也不是警察的权力所在,那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事。
那个警察要真是敢封你的店,你就去法院告他,让他穿不成警服,还要让法院判决“国家赔偿”。

不过,根据交通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铅蓄电瓶(不管是否密封式的),确实属于危险品。是“含腐蚀性物质的危险品”,属于“低危险性货物”。

易燃易爆物品属于公安机关管理的范畴。
说要封你的店,到底封了没有?
可能别人报警了,警察来跟你说了,让你注意点安全。
如果要封你的店,他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的,上面有对你店的整改意见,
你限期照做了,就不会让你停产停业。
你不听的话有可能被拘留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