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青冈县现在的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每年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57:37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里面有关于老人赡养费是按照事发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乘以年限来定的,现在的标准是多少钱每年,有知道的请帮助解疑,谢谢!
那请问: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应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还是被抚养人实际生活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谢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按被抚养人实际生活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老人年龄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2、老人年龄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收入×5年)

关于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可以打你们当地政府热线问。

根据目前的法规,你说的所谓赡养费过去确实是按照当地居民困难补助金发放的,但是现在已经改了,这个叫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本省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623元/年)或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计算(3845元/年)(取决于老人的户籍性质)计算,各计算20年,具体的计算年限,广东胡律师已经讲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