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0:47:08
了解的帮忙解答一下哈:我奶奶已经死了13年了,08年土地征用给了4850元补偿款。现在我几个姑姑起诉我家要按共同共有把钱分了,可是我奶奶一直跟我家过,分地的时候我奶奶已经不能劳动了所以村里直接写的我爸爸的名,地也一直由我家种。直到地被征用了,想问下我几个姑姑可以按共同共有分补偿款吗?她们都没和我家一起住。而且在别的地方。
主要是她们总告我家~!不是钱的事 就是理的事~~!懂/? 我家不在乎这点小钱。最开始她们告的是遗产继承。没告赢。后来改的共同。亲情已经在3年前他们告我家的时候已经伤害了。3年前9000块 我家说给他5000之后在给他4000她们都不同意就告我家。问题是她们伤害了亲情,不是我家。

几千块钱,没必要为此伤了亲戚感情!

那就看你爸爸咯,如果你觉得没有这个必要的话,可以不给…因为土地使用权在你爸那…但我个人觉得于情于理是应该给的…须然是写你爸的名…毕竟她们还是有份的。无为几千元伤感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