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被判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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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3日,壹周刊刊载陈水扁借由媳妇黄睿靓将巨款汇到美国,但陈水扁随即透过律师出面否认,并声称陈家财产早已经信托,不可能汇出国外。然而2008年8月14日立法委员洪秀柱举行记者会,揭露黄睿靓在瑞士以其个人与公司名义所成立的4个帐户因有洗钱嫌疑而遭瑞士联邦检察署冻结,并主动致函台湾请求司法协助。同日下午陈水扁召开记者会道歉并坦承其历来的选举剩余款并未诚实申报,而且其妻吴淑珍暗中将他自1996年起共4次的选举结余款汇往海外帐户,他于2008年年初才首次得知此事。此话一出立刻在台湾社会引爆喧然大波并招致台湾社会舆论挞伐,特侦组检察官主动展开调查。2008年11月11日,特侦组以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在五小时侦讯后,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陈水扁。2008年11月12日清晨7点,一致通过收押陈水扁,陈水扁从声押到收押的事件,连续两天攻占全世界主流媒体的头条或头标新闻。在检方的调查下,陆续追出有贪渎嫌疑的数案,其资金来源与官商授受关系也一一曝光,但陈水扁一家坚称所有资金皆是政治献金,并非贪污,迄今仍在法院审理中。收押至今曾三度绝食抗议,但均不能如他自己预告的坚持到底,检方于2009年8月4日拒绝所有被告认罪协商。
2009年9月11日,一审宣判,陈水扁被判无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二亿元罚金,同时褫夺公权终身。其中国务机要费的部分被分作四案宣判,无期徒刑即为其一之判决结果。蔡守训在审判书中引用古文做道德批判,以陈身分极高为由,首创以职位高低来衡量刑期的法律见解。除国务机要费被广泛视为历史共业外,其他如龙潭购地等案皆无直接证据可证明陈水扁有罪,多位证人也皆否认陈水扁有所指示。这类以行政院体系为主体的层层审核之政策决定,一般情况下实难对特定公务员判刑。此审判最大影响为及缺乏资金甚至负债的民主进步党,更加难以透过募集较高额的单笔政治献金来对抗党产数千亿的中国国民党,这类资源上的不平衡显现在各种选举宣传及政治酬庸安排,透过媒体购买也对新闻产业公正客观造成更大影响,进而导致台湾年轻的民主化过程中,实质一党独大的民主倒退加剧。蔡守训法官此案的审判对照其对马英九特别费的审判,以及过往中华民国司法体系的改革程度,透露出强烈的政治操弄。司法人员长期是中国国民党的统治工具,该群体的族群结构,训练方式,利益和政治思想已与台湾人民有本质上的差距,政治上显然难以公正客观无疑虑地表彰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