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2月12日的水费涨价通知,自来水公司以双月抄表为由,将1-2月的用水量涨价收取,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6:25:23
有什么法律依据,听说全国都是这样,物价局也认可的啊

要一涨价文件生效的时间为准而不是通知时间

没多少钱的
忍了吧

因为双月抄表
要明确知道涨价前后的水量
在技术和操作上确实有困难
在要么自来水公司吃大亏要么用户吃点小亏的选择中
和谐社会一般都是选择后者的

就当是去年12月就涨了
不要为怎么点钱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