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向中院交了上诉状,开了收据,26号原一审法院打来电话,要我去交诉讼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0:12:03
我一审是部分胜诉的,部分驳回的,诉讼费判决由被告承担的,一审法院应当退还本人诉讼费的,还没有办理退,可不可以转为上诉案件的费用的,有何法律依据的?
一审的法官很差劲,有几个方面都违法了,暂时还没有计较,能不能等二审时向中院交,行不行?
1.上诉人预交一审法院,然后由一审将费用和案卷一同交到二审.
2。上诉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诉讼费判决由被告承担”当然不会产生效力,不可能退转。
3."一审的法官很差劲,有几个方面都违法了"在上诉书中,要将其程序违法情况讲清楚,这对上诉成功与否很重要。
与上见解,仅供参考。愿对你有所帮助。
上诉就是应该交上诉费,否则视为没有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是的,一般是上诉的诉讼费,上诉人预交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将费用同案卷一同移交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或裁定后,由败诉方承担上诉费。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这个费用上诉人预交一审法院,然后由一审将费用和案卷一同交到二审,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以上费用
一、诉讼费的预交和承担问题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并不表明诉讼费最终要由原告承担,《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之所以由原告预交是因为在案件判决以前,人民法院还无法确定败诉方是谁,也无法确定责任该由谁承担。因此,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的判决部分都有一项关于诉讼费承担的内容。显而易见,这种规定是科学的合理的。
二、申请执行费的预交和承担问题
《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费,由申请执行人预交。”比较该条第一款“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之规定。作者认为,《办法》的规定毫无道理!通常,原告向人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