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故意伤害?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20:17
一男青年因在大街上看到一年轻人殴打一哮喘病老人(打人与被打者是叔侄关系),许多人在围观,男青年一时冲动,气愤地上前给了年轻人一拳头,结果导致年轻人鼻子粉碎性骨折(男青年与年轻人无过节),轻伤.

请问是否造成故意伤害?或是过失伤害?是否构上判刑?
(年轻人提起诉讼,目前男青年已被拘留7天)

望有识之士指点!!!
现在的问题是:男青年已拘留7日,家人比较担心;另一方面家人也积极地想调解,可受害人开口价为2.5万元,造成无法调解的局面.而且受害人放话说达到十级伤残又拿不出司法鉴定证书.男青年的家属是应该积极调解还是等待进一步的发展事态呢?

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小,首先情节不严重,其次后果不严重,再次影响不大。

但是故意伤害的行为时肯定构成了,这是只要给对方赔付医药费,基本上就能和解。

就算对方硬着要追究责任打官司,基本上就是法院判决后就把人给放出来了。

个人建议不调解,走司法程序,对方鼻子骨折绝对算不上什么严重的伤害,就是一轻伤,这个判刑的可能性很低,如果你要执意调解就一定会被对方当事人抓着小辫子漫天要价,不如先把人保出来,找个司法单位的熟人就可以先把人放出来了。

人一出来,他们就会争取最大利益到时候再和解,你们吃亏就会小一点,现在对方就是看着你人在里面惯着才漫天要价的。

故意伤害,虽然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只能视为减轻情节

嗯,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百分之九十会免予处罚。
不过即使是免予处罚,你的公司还是很有可能合法解雇你,你要小心

属于故意伤害,鼻子骨折,已经属于轻伤了,肯定够判刑了,结果理想的话会判处缓刑(社会服刑)。青年家属应该积极调解,告诉受害人他的要求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支持的,要多了没用的。
要不就找个人装成黑社会的老大,吓唬吓受害人得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