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被扣是否合法?急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5:07:50
本人因在单位发生纠分事故,要求个人陪偿现金三万元,当时因面临退休问题单位强行要求打下三万元欠条否则不办理退休。现在退休的养老保险已经办下来,本人因为那三万元欠款存在不公正性所以无意还款。单位就通过个人关系要求保险公司停发我的养老保险,直到扣够三万元为止。请问各位朋友单位领导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养老保险所是否可以根据单位要求停发我的养老金。如果不合法我应该去哪里投诉?是否还有更好的办法?
还想问欠条是否和日后的养老保险可以化等号。是不是我不还那3万元,单位也不可以扣我的退休养老金
去劳动部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吗?
楼下的一说的一般情况包括我这里说的这种情况吗?

你去信访局试试吧

我国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是双方自愿;

二是平等协商;

三是不得损害另一方利益;

四是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

万望注意的是,在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

遵循“先裁后诉”原则,即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必须先经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这一道程序之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为60日,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又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受理了,

进而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会被驳回诉讼请求的。

赶快行动吧,这可不是早晚的问题啊。

不然过了诉讼时效可就欲诉无门阿!!!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养老保险一般是在社会劳动保险部门,不是保险公司。养老保险是政府主办的。一般不得代扣什么欠款的。如照你所说,你可以向政府信访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