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表达“我要杀你”的意思都犯罪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40:38
1.比如别人先侮辱我,我愤怒的说道:“我要杀了你!”
然后那个人殴打我,这种情况下我报警会对我有所处罚吗?(当时我旁边有很多人旁观)。
2.如果对方有关系,我也有关系(都是警察),对方想诬陷我进监狱,有可能吗?

这个是不一定的,要结合案发时的情形,我给你举几个例子
1、如果跟朋友打闹,突然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我要杀你”的玩笑话,则不够成犯罪,甚至违法。
2、如果A想与B女发生关系,B女扭扭捏捏不肯,这个时候A说“我要杀你”,则B女才肯就范,则这时候这句话可以作为处罚强奸罪的犯罪要件。
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您解惑
看到了,你的补充,你那两种行为都不是犯罪,诬陷的可能大,但是被法庭采信的可能如果有没有相当证据是几乎没有的

1、如果光说说而已,怎么都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关键要看除了故意还有没有实行行为。
2、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当然不。
杀人罪的罪名是一条实害犯罪名。只有你造成别人伤害直至死亡时,或者说你为杀害别人准备好工具,或者开始实施时才会犯罪。
而平时的说我要杀你。这个说一千遍一万遍也没有事,因为语言不能杀人。
不像危害国家安全,如果你说我要分裂西藏,那么你可能就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了。
而且犯罪构成是很严格的。
首先你应该是一个能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是十四周岁以上。这个是该当性
然后你具有危害行为,也就是我刚刚上面说的那样。具有该罚性
再者你不是出于正当防卫,如果出于当防卫那就失去可罚性。也不处罚。
犯罪需要的条件很严格。不是随便就定一个行为是犯罪行为的。

我要杀你的表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够成杀人、故意伤害。如果你没有动手打人,对方想诬陷你进监狱是不可能的。

要看具体语境,一时的激愤之词还算不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