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让我帮忙从他亲戚那开的担保公司借款10万,现在朋友消失了,担保公司已经一年了没向我要过,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6:30:24
当时借款只凭身份证复印件,和从银行以我身份证办的帐号,借款合同上我写了十万元,里面有许多空白都没写,直接在借款人栏签了名按个手印,随后又让我又写了一份十万元借条,后来十万元汇到我帐上,后来我朋友又从我这把钱拿走,并写了借条给我,并注明委托我从担保公司借款,他家亲戚担保,本利由他一人偿还与我无关,后来人消失了我去找他家亲戚,他说他也没签字也没担保.到现在整整一年也从没跟我提过要钱的事,
情况实际如下: 担保公司借钱的手续是本人身份证,无担保人,签定一分1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10万元借条,(可能是副经理亲自担保,在会计办理那一级没有太多要求)钱是从担保公司划到借款人银行卡上,按规定当时就应扣除了6分的利息,但我的帐户上一分也没扣,在借款的合同上借款期限是3个月,每个月应付担保公司6分利息,之后10万元钱也可能转到副经理手中或他家亲戚手中,以后从没付过利息,副经理又会说担保公司是不会借钱人要钱的,在这我想问下的是如果担保公司找到合同上的人那肯定是要承担这分合同的内容要求,也就是按要求归还所借的钱,但这钱又从借出后就被副经理或以其亲戚关系的人再拿走,拿走钱后副经理又没有其他字据承认担保,光有他家亲戚的借条,那这时候借钱人应该怎么办?请问懂法的网友这样行为属于违法吗?

你小子太走运了,如果再过一年还没问你要你就发了,因为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了,到那时候担保公司再找你你就可以死不认账!

真的是晕啊,去银行不是贷款就好了吗?还要写借条?
不问你要可能本身就是他那开银行的朋友在别的事情上财政上支不开才想出来的,找个股东不认识的人贷款,那个临时的办法。后背可能他把钱还了也就没事了,也忘了告诉 你哈。这是好的结果。希望不会有坏了方面了。
祈祷吧。阿门!

1.两方面的债权债务关系:你欠担保公司10万加利息;你朋友欠你十万加利息。所以担保公司如果起诉你这钱你当然得掏,而你只能再起诉你的朋友,因为你朋友和担保公司之间并没有直接协议,也就是并非直接当事人
2.如果你当时借钱时协议上没有还款期限则不存在二年诉讼时效得说法,也就是说担保公司起诉你你就得出钱;若还款期限为X,则真正的诉讼时效就是2+X年。

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毕竟不是小数目


你真是幸运呢还是不幸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