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分配的问题:(有详细情况,请懂得法律的人帮助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1:20:56
我爱人因交通事故去世,得到死亡赔偿金30万元现金,10万元欠据(肇事方没有按照法定数额赔付,只是一次性赔付40万)(我和娘家人还有爱人生前朋友去要回来的,婆家公公一个人去但没有一点作用,如果让婆家人去要连20万都要不到)。我们有个不到2岁半的孩子,公公60周岁自己开配货站,婆婆57周岁没有工作身体不好。我没有工作,有两套贷款房屋,到目前还有20余万未还贷款(第1套是爱人2004年5月份商贷购置,我们2006年9月份登记结婚,第2套是2007年用我名字住房基金贷款购置)。丧葬费等杂费花销2万元。现在婆家向我要钱,我应该怎样分配?请真正明白的人帮助解答,谢谢!
还有现在婆婆不让我把第1套房子更名,她认为只有她有权利处置,我现在应该怎样处理?

这房子你公公婆婆也有继承权。第一法定继承有为:你公公婆婆,你,你小孩 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是你的,另一半为遗产由第一法定继承人平分。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遗产分。

如果房子是用于结婚的,就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