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6:07:39
我驾车与一辆三轮摩托相撞,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承担事故损失费51%,我承担49%。现在对方医疗费4883.83元,摩托车修理费1985元,我小车修理费7927.6元。交警调解书说:除当事责任双方交强险承担范围的费用,由对方承担事故损失费51%,我承担49%。我已有保险,对方无保险(交强险也没有)。请问如何计算各应该赔付对方多少元?

1.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划分责任,也就是你赔偿他的用交强险,保险公司买单,同理他陪你的也是一样,没有保险的,在交强险范围内,自己自己买单。交强险上限12.2w,其中医疗费1w,死亡、伤残赔偿金11w,财产损失2000.

2.超过交强险的部分,由商业险赔,没有商业险的自己赔。

3.就你提供的信息,对方的所有损失,均有你方交强险赔付,你的保险公司买单。对方没有保险,对方自己掏钱。你方的损失已经超过交强险的财产限额,对方自己掏钱,对方的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你的保险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