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票丢失的相关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33:42
关于汇票丢失补办手续的介绍信应该怎么写

关于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您的问题涉及到票据遗失后如何救济权利
2、对于票据丧失,我国《票据法》在第15条中一共规定了三种救济的办法: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诉讼的方式。您的汇票丢失后,应当及时将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付款人,请求付款人暂时停止支付所失票据记载的款项。挂失止付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应急措施,而您要真正解决失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问题,还需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十八章专门对此问题做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3、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公式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在7 日内若决定受理申请,会同时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并在3 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会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您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票据,申报权利。若在公示催告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逾期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被人民法院驳回的,您应当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次日起3 个 月内申请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票据无效,若您逾期不申请,将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