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认识事物的秩序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01:12
①从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
②从实践到感性再到实践
③从同一到斗争再到同一
④从否定到肯定再到否定
为什么选第一个,不选2
2不是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越吗?

1、认识事物的秩序就是从一个具体、可以与别的区别开来的(特殊)的事物或者现象开始的,然后从这个特殊的事物或现象里面归纳出事物的一般规律,然后持守一般规律,去认识各个类似的具体的事物,正好是从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

2、2的说法不对,应该是从实践到理性(抽象)再到实践,而不是从实践到感性。从实践到感性的说法是错误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谢谢

①从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
认识事物总是由普遍到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