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答案 关于结婚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8:00:18
一对男女没有领结婚证,但有当地村里和派出所开的结婚证明,证明他们于03年结婚,只是没有领证,那么,这个婚姻有没有效?
抛开这些不谈,这对男女在一起八年由于一方没有生育能力,所以并没有孩子,但是他们领养了一个女孩,问题出来了,女方出车祸意外死亡,肇事者归案,涉及到死亡赔偿金的问题,现在女方家人要把死亡赔偿金全部拿走,没有男方的一分钱,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他们没有结婚证,但有一个领养的孩子,赔偿金应该何去何从?

现行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那女方无权拿走赔偿金,他们只是同居关系,赔偿金归孩子!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http://baike.baidu.com/view/46734.htm进网址有你要的一切

1、这个婚姻无效的,因为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必须经过登记才有效。
2、死亡赔偿金是作为个人遗产的,男方与女方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则不能参与遗产分割。但是要在赔偿金里面扣除孩子至成年的抚养费用。

没有结婚证的话就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了。在1997年以前,我国关于同居关系的财产是比照夫妻关系的财产处理的。也就是保护事实婚姻关系。但是,之后最高法院除了个新的司法解释,事实婚姻关系下的财产不再比照法律婚姻处理。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按找共同共有处理,也就是平分。女方的赔偿金,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这个结婚的证明也不能让他们的关系成立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能证明他们存在事实婚姻关系。
至于领养的孩子,既然没有结婚证,那么这个领养的手续是怎么办的?如果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那么领养手续上面用的谁的名字?如果用的是女方的名字,那么对于女方的赔偿金,孩子以及女方的父母都是女方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当然包括赔偿金)。如果领养手续用的男方的名字,那么法律上这个孩子就和女方没有关系,自然就没有继承赔偿金的权利了。那么女方的法定继承人就只有女方的父母了。

没有效
没有法律效应

赔偿金按照继承法处理,男女双方不构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