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励志奖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08:07
我 是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的大三学生,我们学校说缓交学费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助学金等,请问学校这样做对吗?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
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
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