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急 急 交通事故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17:20
甲于傍晚驾驶助力车行驶在省道上,因对向来车,灯光晃眼睛,不甚撞在同方向、同车道行驶的四轮拖拉机牵引的挂车上(没有后车灯,追尾)。
四轮拖拉机牵引的挂车是否需要安装后位灯(农村使用的小四轮)?法律依据?

农用车、三轮车特别是农用四轮拖拉机、挂车无尾灯上路行驶一直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难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第二十一条规定“汽车、拖拉机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不准超载,连接装置必须牢固,防护网和挂车的制动器、标杆、标杆灯、制动转向灯、尾灯必须齐全有效。”第九十一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核发全国统一的行驶证、牌照等,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农业(农机)部门负责”。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我省公安机关已经将农用车、特别拖拉机的管理委托给农机部门管理,可农机部门不履行接受委托时的承诺,只落籍发牌收费,不管理检验,基本放弃了对农用车、拖拉机的管理、检验,特别是对无尾灯的农用车上路更不进行控制。对上道路行驶的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的行车管理,公安机关每年都针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将其列为管理的重点,进行依法管理。可是我们公安机关实施严管,当地政府领导、软环境办就出面干扰,轻则不让上路执勤,重则给扣上破坏经济软环境的帽子,调离执法民警。您提出农用车、三轮车无尾灯危及安全的问题是准确的,事实农用车(含拖拉机、三轮车)年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占的比例也是很大的,省农委在一份文件中所表述的2003年死亡14人是不准确的,据我们公安交警部门统计,2003年死亡260人。

今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拖拉机由农机部门管理;农用运输车(三轮、四轮)归公安机关管理;应分别明确职责。随着此法和相关的配套法规的出台和实施,农用车、三轮车没尾灯等违章现象会大大减少,同时,我们对这一问题,建议省人大代表在贯彻实施全国人大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吉林省实施办法时,增加对政府不得干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行为,增加对农用车、三轮车的限制条款,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同时要求农机部门负起责任,将源头管理和农用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纳入日程,落实到位。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农用车、三轮车的行车管理,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对不服从管理,不对违法车辆进行纠正的,发生交通事故致死人命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对方没有后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