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被辞退了,现在过了4个月了才知道当时应该赔2个月工资,还能申请仲裁追讨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21:56
我工作中也没有出现过重大错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当时部门经理说赔我一个月工资,已经被辞退了那你做满这个月也没意思,让我当天就交接工作,我那时也不懂就被互弄过去了,公司没有提前30天告知我。
现在过了4个月才知道公司没有提前30天告知我,这应该算是无理由辞退我的吧,至少该赔2-3个月工资。
现在的问题是:
1.我这种已经拿了一个月补偿金,过了4个月才知道少赔的了的情况,现在还能申请仲裁去追讨么?!胜率有多少?
2.劳动合同找不到了,但是劳动手册上有盖章,公司帮我交4金的网上也都有记录,这个应该可以证明我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吧
3.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急啊!!想想今年 7、8月份大热天去找工作真的很辛苦啊,金融危机,暑假学生也都出来找工作,真的很恶劣啊,谢谢各位大虾帮帮忙啊!
失业后我已经失业登记 也去领过失业金 是不是会默认我是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呢?
1、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只要依据充分一定能赢。
2、你现有的证据已经足够了,关于仲裁时的证据,给你法律的参考依据如下:
——没签劳动合同要证明劳动关系,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如果你还不放心,再找几个同事给你提供证言或书面证词,就更保险了。
这个问题你可以去一些律师事物所咨询下 咨询又不要钱的 问问追讨的胜率等情况 照你说的要提前30天通知 无理由辞退该赔2-3个月工资 那么他没按规定赔偿 你是有理由追讨的 咨询完以后 如果确定能追讨 那么在去找他们 建议先把事情说清楚 和他们私了 一般会赔的 否则在采取法律途径
四个月还有诉讼时限内,可以追讨。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所以你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员QQ:987299675!
胜算还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