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没裁判能否对庭审记录进行更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9:32:34
昨天劳动争议仲裁开庭,没当场裁判,说还可以提交其它证据及其它(叫什么来着,忘了,也请问一下,加分),当时第二被申请人没有到场,但是不知怎么的(仲裁员好像是向着被申请人那方,当时好像是被他误导了)竟然让第一被申请人代第二被申请人进行了答辩(第二被申请人为第一被申请人的子公司),当时庭记录好像是没有记录这点,我现在想想有点后悔当时没反映过来,请问我现在还能怎么做才能对已方更有利,能否要求对庭审记录进行更改(增加这一点)或者提交其它答辩什么的。
1、名是签了的,还可以提交什么意见之类的呢?
2、第一被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在人事和管理上非常密切,但第二被申请人好像没提交什么授权书面上的,至少当庭上没有提供。

第一,可能也是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合同、工资单、考勤卡或者证人证言等,您再回忆下
第二、如果第一被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在人事和管理上非常密切,或者在第二被申请人未到庭,而庭前提交了委托授权给第一被申请人,由第一被申请人代为参加诉讼,代为答辩的话,也是允许的。
第三、你可以努力寻找证据,要求查阅庭审记录,找到疑点或者突破点,准备下次的答辩意见
如果对方之间没有委托授权事项,你可以在下次开庭时提出异议,要求取消第一被申请人的代理权

  开庭后在没裁判前,不能再对庭审记录进行更改。
  庭审笔录是由法庭书记员记录的、反映法庭庭审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庭审笔录制作完成后,任何人都不可以对庭审笔录进行任何人的更改。
  但是,如果是在庭审中,如果当事人发现书记员所作的记录与自己所述不符的,可以即时要求改正;如果在庭审结束后,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时发现笔录有误的,当事人有权自行在笔录中加以说明并签名确认。

1.庭审记录就是记录庭审当时的真实情况,你事后后悔,是不能更改的。除非是书记员记录错误,才可以申请改笔录。
2.在仲裁裁决之前,你都可以提出你的补充意见,所以即使第一次的笔录上没有改,你可以在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再补充你的意见。
3.劳动争议一般要的证据是:合同原件、如果你主张的是两年前的加班工资等可能要你提供两年前的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因为单位只有保留两年的义务。你不记得的话,可以庭后再问问仲裁员阿。

一般签名了 就不能改了 但你可以在下次开庭时提一下试试

庭审笔录是可以调出来当证据使用的,一旦当事人签名就不能更改。我看到过的是当事人当庭提出然后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