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该办病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8:01:54
我父亲今年55周岁,4月查出患了肠癌,所以办了病退申请,暂未批,今年9月查出肠癌复发了,医生说不知道还有多少日子。这样,我还要继续办病退吗?若办了病退,未满60岁就去世的话,能得到丧葬费及抚恤金吗?有多少?另外,账号中个人的部分给返还吗?我母亲没有工作,能有补助吗?如果是满60岁后去世的,又有什么规定?

1.最好继续办理病退,病退必须是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患有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 具体办理:向社保机构提交二代身份证,三甲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机关同意,参加劳动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体检合格后方能办理。
2.办理病退后不论满不满60,如果去世的话,丧葬费及抚恤金的标准是1000元和10个月的你所在省上年度退离休人员月平均工资(约2万余元),账号中个人的部分如果办理了病退就不能返还了(如果办不了病退可返还)。
3.你母亲的情况是:如果你父亲是在病退后去世,就可以享受社保部门发放的遗属补助(约260元/月)。如果不是,则有你父亲的原单位发放。
4.最后祝你父亲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