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板个人进口货物,因个人疏忽,导致公司钱打出去,货没进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44:25
去年因老板个人对国外某个产品非常感兴趣,让我找供货厂家,但是找了之后付款方式,老板只能做T.T 付款,在我建议信用证做未被接受之后,老板让财务付了预付款,约4万美金,供货商收到钱最终没有发货。中间我们去对方国家找过一次。但是最后没有见到供货商。
因此老板虽然没有直接责怪,但是后来工作中,经常随便降工资,提成,如果我反对,他就以此为要挟。请问这个事情,如果他要追究我的责任,我是否负有赔偿责任。

你辞职吧,如果老板要怎么样,你让他起诉你好了,实在不行,连外国那家企业一起起诉更好.错误不是你一个人造成的,不能全怪到你头上.更何况是老板让财务打的款.又不是你私吞了.
他要想打官司就痛快地.不想打就让他赶紧放过你吧.要是因为这件事老要挟你,你一辈子不用活了.

辞了呗,呆那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