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做了鉴定,结果没下来就要上班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44:33
有什么依据吗,骨折受伤

停工留薪时间以医生根据伤者的伤情开具的病假条为准,一般在12个月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是不能超过12个月。伤者在公司不能做重活,就申请安排轻松一点的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公司可以给你按排工作,你应该去,如果你不去就是你自己放弃工作了,可能会和你解除合同,你工伤是工伤到时候给你工伤保险金,几级给你几级的钱,报一些费用 不上班是你自己的事了,但可以换岗位 做一些轻的活。

应当结合您受伤害的部位 程度 工作岗位等因素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