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住宅厨房下水主管道漏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23:41
我们小区是2002年盖好,由单位的投资公司承建,现在物业是聘请外面的物业公司。去年8月份我们交的房钱,今年年初装修好的,8月份搬进来后没发现主下水管道有漏水情况,10月份楼下三楼(我是四楼)说我家漏水到他家,物业把我做的橱柜及包下水管的墙砸开检查,发现是主下水管道三通漏。物业要求把橱柜拆开,橱柜店需要工费350元(橱柜台面需要锯开)。但物业要求我自己出钱,我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看到楼房的保修期是从收付之日起算(但物业说楼房早盖好了,保修期过了)还有一些规定说:维修公用设施如果给业主造成损失,责任方是需要赔偿的。现在三楼住户一直催我,要我付350元,(物业也说主管道在我家所以我得出那350元)有没有道理?三楼还说要追究我的责任,可我一直都配合,物业说要砸开检查我就让砸了,现在那个橱柜都不能用。我觉得主下水管道漏水是工程质量问题对么?现在应该找谁处理这个问题?
我说是下水主管道是三通的立管部分。现在的问题是楼下人和物业要我付350元 ,开发商说因为我家已装修所以他们不管。现在不知道哪里会管这个事,楼下和物业每天打N个电话...

我们首先明确一个问题,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一般来说,物业的各种保修期要从业主收楼的当天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工程验收完毕开始.如果楼主超过了保修期才反映这个问题,那很可能要你自己维修了,或者要你出钱维修了.
你所说的下水主管,是立管还是横管,立管属于 共有,横管属于专有,属于 共有部分出了问题,又属于非人为破坏,由该条管是所有使用人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