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孩子2岁了,父母没结婚,孩子妈妈走了,爸爸不想抚养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48:42
邻居家有个小孩子,非常可爱,可是由于一些原因,小孩子的妈妈生下来就跑了,然后他爸爸养了2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想养了,就送到他弟弟家,可是他爸爸确不管小孩子,也从不出抚养费。请大家帮想想办法这样的人该怎么办?
怎么走法律途径呢?请懂的朋友祥解!

个人觉得三个办法:
1:起诉.可以上法院起诉其父母,虽然没有结婚,但孩子是存在的事实,并且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2:送孤儿院.这样的话会对孩子心理上造成阴影等许都不好的影响,严重会引起心理变形,不是很可取
3:送人.找一户好的人家(有好的经济收入,有好的教养的人家)通过正规渠道给送人吧,因为孩子要上学吧.上学得有户口吧.你这样也是给小孩子的一个更好的生存机会,比送孤儿院强

估计这样的人啊,也不会有太大的出息。既然他没尽为人父母的义务,就找派出所或其他行政部门吓唬吓唬吧。也没很好的解决方法,孩子总不能饿死吧。 再不行就就让警察强制执行。

唉,造孽啊。苦了孩子了。

走法律途径吧~~~ 这么小的孩子,送孤儿院的话那就啥前途都没了。

法律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去人民法院起诉呀,孩子也可以送去福利院吗。

送到孤儿院
还有一个,卖给有钱人的!~

恩...能给我们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1)我们可以考虑通过非诉讼途径加以解决,就是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反映问题,寻求帮助,通过调解,解决问题。
2)如果非诉讼途径解决不了问题,那就可以通过“打官司”,向人民法院状告侵权者,一般诉讼分为三种: 1 刑事诉讼 2 民事诉讼 3 行政诉讼
3)如果“打官司”中,遇到经济困难,还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二章、第五章有明文规定: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