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能把单位欠的各种费用要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05:37
等该公司正式生产后,每周只休息一天,周末另外一天也没有加班费。如果一周休息超过4天,还要扣工资和奖金。
遇到国庆、五一、春节等长假,国家规定放假7天的,这个单位放4天,而且还要值班,值班的加班费只算基本工资的三倍,只有50多元钱。长假的其他3天要正常上班,也是没有加班费的。
每年冬天也没有发放国家规定的取暖费用,连最低保障也没有。从09年开始,所有员工与该公司签订合同,都要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本人自愿一周上班六天,多余上班一天不要加班费。如果不签这个补充协议,就不给你交保险。
10月31日我辞职了,请问我能把这4年以来欠我的各种属于我的钱要回来吗?如果去劳动仲裁,应该走什么程序呢?
还有就是我手里没有合同,但是我有书面的工资单,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前我们单位有人告到金州劳动局了,也来查过,但是公司都是让我们做的假考勤表。请劳动局的人吃吃饭,送点礼。就那么通过了。
最好能给我留个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让我也可以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啊
参考答案 因此,今生相逢,总觉得有些前缘未尽,却又很恍惚,无法仔细地去分辨,无
你的问题: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做了四年。05年2月-5月,这个公司试生产,连续几个月没有休息日,也没有加班费。做工资画考勤按照每个月26天出勤算工资。
等该公司正式生产后,每周只休息一天,周末另外一天也没有加班费。如果一周休息超过4天,还要扣工资和奖金。
我的回答:需要有支持你加班而未获得相应补偿的有效证据,考勤表、加班单等,每一个企业及工种是不同的,如:三班倒的工作,企业可向劳动部门申请综合工时,司机、销售人员为不定时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工时可辅助企业规避掉加班费。
你的问题:每年冬天也没有发放国家规定的取暖费用,连最低保障也没有。从09年开始,所有员工与该公司签订合同,都要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本人自愿一周上班六天,多余上班一天不要加班费。如果不签这个补充协议,就不给你交保险。
我的回答:企业即使签订合同,协议签约不要加班费,也可以视为无效,因不是你们本意,而是被迫。国家规定的保暖费,包括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企业盈利状况而执行,企业无能力也没有办法执行,国家目前只对社会保险有硬性要求。
你的问题:手里没有合同,但是我有书面的工资单,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回答:完全可以
去劳动局吧
理论上可以,上面这个朋友说的找劳动局其实就是理论上谈谈罢了,真的要找的话,你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你要有充分的举证,不是你这里片面之词,最简单的东西就是4年来你的公司给你的工资单,你保存好了没有。
其次,你说加班了,要有双方均可认同的考勤表。
最后还有法律程序你必须很清楚,免得多走弯路,吃亏不讨好。
所以,实际上,我觉得你要掂量着办,看是不是真的有这个必要,或者胜诉的可能性是不是绝对很大。
都这样了,单休,也没有按国家规定放假。唉,所以国企好啊。你先要了这些费用再辞职啊。加班费那些啥的算了啊。你想的太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