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老板不给我结算工资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44:56
话说我是刚出社会的 学生
没和学校实习在一家公司上班
这些日子 工作从早上8点到第二天9点
26个小时 只让我们休息5个小时
9点下班 下午3点要我们去工作
上月加班56个小时 居然只给了我 200块加班费!
我于上星期6辞职了
老板说等我把新同事带会 交接好工作才能走
起码2个月
而且我进公司合同什么都没签 工资都没有说
在这里实在做不下去了
劳动法说 试用期内 3到7天就可以走 我10天后走
万一他不结算工资怎么办啊
要是举报他 劳动部门不管怎么办啊?
谢谢各位给我个答案 谢谢各位哥哥姐姐了
额 话说我在深圳关内

先把你在那里打工的证据拿到手,比如工资表、工资汇款单等、录音也行。然后到劳动局举报老板没有按照劳动法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就用工,没有按照劳动法每星期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没有按照国家颁布的双休日给你加班费。。。。你把过程向劳动局接待人员哭诉,一定可以让老板后悔当初为什么这样不懂法,这样对你,逼你去告他。根据劳动法,他要双倍赔偿你的所有劳动报酬,放心吧,劳动局一定会受理你的投诉。

找人K她一顿。 不过这不是明智选择。

他如果不给 你就天天到你老板家去要

日子长了 他也怕麻烦 所以就会去财消灾了!

同意3楼说的,试用期也要签合同的,你们老板没和你签合同就已经违反劳动法了,况且加班费也没给足。立马去劳动局告他,还等什么!

举报他, 劳动部门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