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酒驾》! 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 法院执行庭为什么能还给车主,身为中国公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57:01
(热)!《酒驾》! 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 法院执行庭为什么能还给车主,身为中国公民的你我

能眼睁睁得看着车主顺利的将肇事车辆牵回家???

这是真实的事!!! 请看官认真看,看完后请劳贵手给与发表评论

2009年9月15日凌晨3点左右
??
??我父亲时克峰正常行驶时被徐赛酒后驾驶皖L-67203的黑色帕萨特轿车从后面撞倒,
??
??徐赛驾车逃逸后我父亲死亡.
??
??后被安徽省宿州市事故组交警黄战警官连夜在2009年9月16号把车辆追回,
??
??在2009年9月18日车主陈威翰抢先在宿州市埇桥区法院以经济纠纷让别人财产保全!
??
??直到现在车主陈威翰和驾驶员徐赛未给一分钱赔偿!!!
??
??而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法院执行庭又要把 皖L-67203 肇事车辆要走,还给车主陈威翰。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 肇事车辆啊!杀死我父亲的凶器!!

现在我的家里都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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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发还车主,这是必须的!这件事本身没有违法任何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
也就是说,一旦“收集证据”结束,车辆必须发还车主。

建议楼主学习相关法律。

关于交通肇事引发的赔偿,属于民事纠纷,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强制,即使是交管部门,也只有调解权。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讼诉,请法院支持自己的要求。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具有强制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至于楼主提到的法院执行庭将车辆发还车主,应该是法院对另一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的判决是“驳回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既然法院判决不予保全,车辆当然要发还车主。

很同情楼主的遭遇,但是遇到事情一味的“激愤”,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首先要知道相关法律的规定。

你问为什么 很好 孝子 法院不这么判他们怎么挣的钱 现在社会就是这样 咱都是小人物如果你有本事就再向上面告 就像俺老家那边 警察抓的不是小偷 他们抓的是被偷的 气死你都米话说 现今社会 低个头忍了 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