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产品被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55:47
1、“对方是直接起诉,事前没有沟通”:这不违反规定,对方可以和侵权人先协商、后起诉,也可以不经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
2、“但是日期是起诉日期之后的,不知道管不管用”:
(1)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证明你先前的同样的货也是从他这里进的,但证据不是特别有力。
(2)建议你再去找供货商,代个借口和他谈论上一批货的进货数量、价款、进货时间等,暗中录音,如果数额较大,也可以找公证处的人和你一起去(不要暴露身份)、或者是找个其他人和你一起去,作为见证人证明听到他说的内容。
3、“商场让我提供证据可是供货商给我的销售凭据上只有产品名字而没有品牌名”:其实,你应提供的是,你的这批货是从哪个供货商那里进的,也就是说,要证明你的货是从合法渠道取得、你并不知道是侵权商品就行了,证明:谁、供给了你什么产品。
4、“我能起诉他们吗?”:你起诉谁?供货商?可你还并没有实际损失呀。如果你已经被法院判决赔偿了,你在赔偿后可以起诉供货商追偿。
5、同仁堂索赔,是药品?同仁堂索赔的数额,不管你的营利是多少,而是:根据你出售侵权商品所获得的利益、或是同仁堂被侵权期间的损失计算,包括同仁堂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如果你没有获得侵权利益,也可以由法院酌情在50万元以下判决。
6、如果确定你是侵权,不管你是否能赔偿都可能有刑事责任,当然如果赔偿了会酌情从轻处罚。
7、但是,我认为你的事情没有那样严重:只要你能证明你有货渠道、你不知道是侵权产品的,你可以不负责任:依据是:《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法院立案,并确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话,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