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三周岁半,我和老公闹离婚,孩子可以判给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05:16
我老公父母亲已经离婚,所以小孩子从生出来开始都是放在我娘家带大的,我和老公原来也几乎都住在娘家,我们两家在同一镇上,现在我们俩闹离婚,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法官会把孩子判给我吗,因为老公他也想要孩子,还有如果孩子判给我,我可以给他改姓吗,就是我希望孩子将来跟着我姓

法院会根据你们俩的实际情况考虑
小孩在哪方更好 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你可以通过法律 争取自己的权益
孩子一直都是由你娘家带大的
法院会酌情考虑优先判给你抚养
如果成功的话 以后可以改你的姓氏
我希望你能好好跟 老公谈即使不爱了
要离婚了 为了孩子 还是要平心静气的谈
当然你也要向老公争取基本的抚养费
建议你最好还是找个律师吧 那样才能真正帮到你

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
孩子应该判给女方 前提是你有能力抚养 并接受更好的教育 如果钱不是问题 那就找个律师

只要你的经济条件允许,一般会判女方的。因为一直是在这女方这边生活的,会根据最适合孩子的生长环境判的。

如果系咁。就要睇你地二个边个有能力奍小孩子。仲要睇小孩子想跟边个啦!可以改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