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全面财产清查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5:52:03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2.局部清查

对象:库存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