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请教一下各位懂法律的前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8:50:30
我的女朋友是一个在校实习生 实习期间在公司被经理性骚扰 事后 在QQ上 我女朋友要求经理对性骚扰的行为进行道歉 经理也道歉了 请问 这些聊天记录是否能作为性骚扰的证据
还有一个问题是 我们私底下问经理索要精神损失费 算不算犯法?
请前辈们为我解答 烦请详细一些 分值全部送上

你好,QQ上的聊天记录如果能够反映相关内容的,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正当要求经济对你女朋友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如果你私下以告发、通知经理的家属等等相威胁的话,则涉嫌构成敲诈勒索,会触犯刑律。所以你在要求补偿时一定要注意言辞,不能有要挟性语言。

首先,我国没有完备的关于性骚扰的立法,其次。这些是可以作为的证据的,再有,你们私下索要精神损失费是可以的,但是注意手段,有些索要的手段过于偏激,容易触犯刑法,特别容易转化成为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