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助理会计师的教材还可以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57:34
我是去年9月买的助理会计师的教材,但是那都是针对08年考试的,09年考试我没报名,今年我报名了,想参加2010年考试,请问我使用2年前的教材可以吗?教材变化大吗?会

这是08与09教材的变化的对比,你如果没有新书的话,看着这个照着08版的书改一下就行了。等到2010年新书出来了,你就最好买本新的。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新旧教材变化对比[/B][/B]《经济法基础》[/B][/B]
1、08版教材104页,第1行 第四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09版教材100页第1行在此添加了注释:*2008年1月0日国务院令第538[/B]、539、540号分别公布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均自2009年1月日起施行。本章对主要内容做了注释。[/B][/B]
2、08版教材112页,第18-20行,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办法的规定除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收率为4%外,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增值税增收率均为6%。09版教材108页第10-12行在此添加了注释 :*[/B]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B]
3、08版教材117页,倒数13、14行(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09版教材113页12行,在此处添加了注释:*[/B]自2009年1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B]
4、08版教材118页,第14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另有规定的除外),09版教材114页第5行在此处添加注释:*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令第538[/B]号公布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B]
5、08版教材124页,倒数第8行,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共有6档:
17%、13%、11%、8%、6%、5%。09版教材第120页第18行在此处添加注释:*2008年11月1日,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调整为17%[/B]、14%、13%、11%、9%和5%六档。[/B]
6、08版教材139页,第1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09版教材134页第一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