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为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E-Lawyer如何应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7:55:23
2009年9月1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暂行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为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并明确其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中的29项义务,针对这突如其来的巨变,用人单位应如何做好准备,迎接挑战呢?

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就已经把企业列为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了。对于企业来说,认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完善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除此以外,无论是什么对策,都是不可取的,也长久不了的,遵法、守法是必然的选择!

法律更新的速度可是越来越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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