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属于盗窃案还是非法侵占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01:38
刘某属于我公司员工,利用公司委托其去银行办理业务时,私自以公司的名义办理了一台POS机,并将POS机租给戴某去外地使用,后因戴某未能及时交纳租金,刘某将POS机内资金六万余元以公司名义到银行转帐至其私人帐户,并将钱取走。请问刘某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公司法人有责任吗?(公司是个体营业执照)。这笔钱是属于公司还是戴某
所有。

如果单单说刘某将钱公司的钱转至其个人账户,这属于盗窃罪。

但综合整个事件,这钱由刘某朋友经营所得,道理上钱属于刘某的朋友。刘某只是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利用公司名义经营,公司实质上没有重大损失。建议协商处理即可,POS机收回公司,钱刘拿走,涉嫌非法经营的,由刘及朋友承担责任。 如果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可以叫刘赔偿。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盗窃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比概念,答案就出来了,刘某构成盗窃罪。

建议报公安机关

盗窃案!

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