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如何解决与大型国企之间的劳动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37:04
与国企签了三年正式合同劳动,实习半年,又试用了一年,刚刚转正又要求待岗,本人很是无赖,现准备申请劳动仲裁,走合法道路解决目前待岗的问题,顺便把试用期一年,一并拿出来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我这种情况的人可能不是少数,特请高手指点,如何解决与国企之间的劳动纠纷,如何打赢国企之间的劳动仲裁?
谢谢大家的关注,我还想补充下,试用期一年,待岗这些问题如果能一起解决就太好了,不晓得,如果进行劳动仲裁,需要我拿出那些证据?

1、你与国企签订的三年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不能有两次试用期。
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可以仲裁。不过你要算好转正工资待遇,如果赔偿费用低就不如不告了。
但是注意几点:1、仲裁时效,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过期不能受理。2、你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证明你被试用两次及每次试用时间等,工资条,考勤表,谈话录音,证人证词,证据越充足越好。3、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2、待岗属于国企内部的调整,这点很难告成,但是待岗期间,公司必须给你最低生活保障金,并且此金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没给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可要要求赔偿。

与国企签了三年正式合同劳动,实习半年,又试用了一年是不合法的 根据、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