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拍得土地时一般都要替政府建一些公共设施。请问这些公共设施将来业主有那些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40:51
开发商拍得土地时一般都要替政府建一些公共设施。而建这些设施的费用肯定是要打入商品房成本里的。请问这些公共设施将来业主有那些权益?如果政府改变公共设施用途作商业开发,业主有权要求一些补偿吗?

你所说的公共设施,应该是学校、医院、小区道路,甚至派出所、邮电等,其实都是为小区配套服务的。再大一些的,可能还有公园绿地等,也是小区的配套,外面的人难于享受。但其性质是公共设施,不是开发商或业主的物业。

这些是应该政府提供,但有些地方则要求开发商提供,一般政府在制订出让价格时会降低一些地价,如果没有竞争,没所谓,但如果有竞争,政府让步的还是会被抬高地价而收回去。

至于公共设施,政府不会随意改变用途的,如果政府需要修改城市规划,因为是公共设施,当然不会对小区业主补偿了。

没有什么特殊权益,改做其他不可能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