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没有病理的基础上 就给了放化疗 错有多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9:56:13
我母亲与2009.6.3号在店里拆除旧空调的时候 因收破烂的人违规操作 导致误吸入了一口氟利昂 而全身疼痛入院检查 一开始在门诊部打的消炎药 好了2天又坏了 期间做了CT 增强CT 外科的大夫说是在CT上显示的肺门处有阴影 让去内科找大夫看下 去了肿瘤科那的主任和副主任一致认定为是肺癌并且是晚期(找的熟人拿的片子去找的这位肿瘤主任 熟人回来说这位大夫一点隐瞒都没有 直接给了实话) 第2天直接住院 做了一系列的检查 但是没取病理 (当地医院 医疗条件限制没法取)当时我们做子女的不懂取病理对肺癌分类型的重要性 对于这位主任很是相信 就这样开始了一个月的化疗 和一次放疗 在这期间 我们经常上网搜索关于肺癌的知识 并多次找当地医院的这位主任谈话 他们的回答总是说 现在很多医院的病人都没有病理 没病理也不能不治疗 先用药控制下 即使不知道是哪种癌症 但是抗癌药有广谱性 对于控制癌症的发展都有用 治疗一个月后 我们家人经过商量决定去青岛大医院取病理分类型、好对母亲的治疗更有针对性 结果去青岛取病理化验为结节病 回来后我们去当地的医院找这位主任 他说法律上允许医院有这种误诊的情况 而且限于医疗条件的限制确实做不了病理 并且当初我还在化疗同意书上签了字 给下的诊断 为肺癌晚期并伴随纵隔淋巴转移 也只是临床诊断 那他们医院更没有责任 不需要对这样事承担任何赔偿 最多是口头道歉 找过院方多次 医务室的主任只是说 他们讨论的结果我们不满意可以去走法律程序 院长我们是见不到的 说话很是强硬
1)当地医院在 没有病理就给下诊断 说是只有3个月的寿命 介意赶紧放化疗 好控制病情 我们害怕才签了化疗中意书的 医院说是给下的肺癌为临床诊断 即使误诊误治了有错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且只打了一个月的化疗 恢复一段时间后 不会对身体早上任何损伤 他们理直气壮的拿着几点来压我们 想知道走法律途径的话真的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吗 2)如果当地医院有错 我们去青岛取病理的费用该不该要求当地医院赔付 3)在我母亲被当地医院给诊断为癌症到最后诊断为不是癌症前后这2个月内 家人承担的精神压力很大 母亲是家里的顶梁柱 我们全家人都崩溃了 想知道 该不该提取精神赔偿 律师说没有造成伤残是要不到精神赔偿的 除非给鉴定给医疗事故 是这样吗

补充说明:现在医院的医生可以在没有病理的基础上就

这个正常可以去医疗事故鉴定。我想他的那个同意书肯定没说是如果不是癌症,家属承担责任吧?他们肯定有责任,这是肯定的。至于说精神赔偿,目前国家的法律上没有规定。他们肯定不能为你扩大范围。要是有舆论界介入一下,可能会更有利。

现在医院的医生不可以在没有病理的基础上就给病人上放化疗 除非确定 化疗给病人带来多大伤害 精神 肉体 经济 必须一一赔偿

1 现在医院的医生可不可以没有病理就放化疗?
答:病理是诊断肿瘤的金标准,没有病理就没有100%说是肿瘤。但是一些肿瘤由于部位、大小等原因很难在治疗之前取到病理所以产生了两条路子,第一就是没有病理不作任何治疗,这个前提是患者以及患者家属“拖得起”,因为病理诊断有时候不容易取到,短的1周长的可能1个月以上反复取材,那么这个时间之内疾病可能就进展了恶化了,如果诊断不是,那就最好,如果是呢?是不是自己拖了病情。第二就是根据多个医生得临床经验会诊讨论来确立临床诊断,这个是肿瘤治疗的方式之一,但是要征得患者得同意,因为这是有风险的事情,这又要看那些医生的专业水平,也就是说如果有高水平的有经验的医生+可靠的临床检查结果那就可以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化疗。
我个人觉得医院暂时没有什么理由说它错,它用肿瘤来吓唬你对它有什么好处?
2 诉诸法律和赔偿?
我觉得你还是好好的多点花时间去了解怎么治病,这个官司打起来你又有多少把握赢?怎么会把注意力放在打官司上呢,多点时间关心母亲啊。

的确,只有CT诊断的情况下作放化疗比较草率,没有病理的情况也是有做放化疗的,但一般还应该有其他证据,比如脑或者其他脏器的转移诊断,就可以达到临床2级诊断,就可以放化疗!

为何”在朋友的基础上做生意就回失掉朋友,在生意的基础上交朋友那会没有生意”? 为什么这个世界什么都要钱 就连爱情也是在钱的基础上 难道这个世界没有了钱就什么都没了吗 请问,''分封制是建立在井田制的基础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是吧?既然井田制在战国时瓦解了, 求助请分析下这个医院给的病理报告是啥意思啊? 一切都没有了`什么是爱情`爱情都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吧` 人类社会就只能建立在以暴治暴的基础上吗? 爱情真的就建立在物质基础上吗? 中国人平均一个人有多少根头发?是掉了之后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再长吗? cs1.6在1.5的基础上增加了什么 有患白癜风后治好的吗? 病理和广告就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