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要开收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09:02
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债者还钱,现在听法官说钱已到法院账户并已开了收据给他。(多种迹象表明法官已被对方收买,我怀疑有诈)从银行转账到法院账户是有凭证的,请问法院是否还要再开收据给他?法院在什么情况下才开收据的?谢谢帮助!

法院的财务室在收到被执行人付的钱或者法院从银行等地方划拨钱之后才会开出代转款收据,所以说只有等钱到了法院后才会开收据给被执行人,并且这个收据是必须开给被执行人的,法律有明确规定。我是干这行,这套程序熟悉的很,呵呵。

法院应该开收据作为接收的凭证

是的,而且通常有两份,给法官一份,自己留一份,他们那份用来做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