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后被刑拘 现在看守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22:28
事情经过:
去年10月份我朋友喝酒后被一汽车不小心挂到,后我朋友2个人把司机打了。
第二天被打司机叫了7-8个人找到我朋友把我朋友打了一顿,打架过程中我朋友报110,在110做笔录1晚上交400元罚金后第二天放出。

直到今年10月我朋友在网上被通缉,在外地(工作)被逮捕后移交到本地看守所。现在在看守所已经待了22天了。

对方说是轻伤,手指骨折,现在可能已经恢复健康了。

问:1、下一步我朋友该怎么做?
2、可否取保候审? 费用多少? 取保前用不用跟受害方协商?
3、是否要上法庭,现在可否私了?
案件是在本地发生的,受害人对派出所当时的处理比较不满意,扬言要把派出所一起告到法院!

你好:
  1、看来你的朋友打人使对方造成最底是轻伤害了。公安机关为抓他在网上通缉了。这就要负刑事责任了。
  2、目前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他的家属或他们委托的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审请取保候审。要求审请取保候审时与被害方没有关系,不用和他协商!但是办理取保候审要财保或人保。二个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其中一种。财保在一般的情况下以2000元为起点,最高的达到5万元。还要看案件的性质和大小了。别忘了待取保候审解除后保证金是退还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3、假如办了取保候审,但不定停止对你朋友的侦察调查和审查,此案还要继续办下去的。只是人在外面。
  4、如果你的朋友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话,公安机关经过侦察、逮捕、预审、起诉等刑事诉讼程序后此案经过检察院后到法院审判的。

  下面我告诉你另一种处理办法:

  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因家庭琐事,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惯性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规定可以调解处理。

  补充说明:

  法律是不怕不讲理的!他要告也要有理依法。当地派出所也是依法办案,不怕这不讲理的混蛋,这样的人哪都有。法院也不一定支持他的!!!

你们可以去当时的派出所将笔录复印一份递交本地派出所,或直接请求本地派出所去当时的派出所查实认证。

如果是网上通缉看就不是大家这点小事了,

1、轻伤以下可以私了。
2、不过怎么会上网上通缉呢?
3、可以取保候审,关键我没明白的是,第二天既然释放了,为什么还要通缉,是不是因为别的事?
应该另有隐情吧?

轻伤构成刑事犯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