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和村委之间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么?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48:40
村委会是基层明主组织,那么如果是党和国家机关呢,他们之间是相互监督还是监督与被监督?
要一些简单的回答..
不要复制的!!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本村的全面工作;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主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工作;
农村“两委”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两委”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好“两委”关系,加强村党支部建设,逐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班子的战斗力,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进一步确立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一是不断加强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培养。要着重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带头人中选拔村干部,特别是要选人品好、素质高的经济能人作村党支部书记。要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可以适时、适度、尝试性地开展公开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对本地确无合适人选的村,可尝试能人跨村任职的办法或采取从区、乡镇机关选派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到村任职的办法,带动落后村改变面貌,脱贫致富。要定期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逐步掌握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的方法,还要在适当时机组织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到相关先进地区进行专项考察或挂职锻炼,以丰富头脑、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本地发展,真正成为素质比较全面的能人、强人。二是切实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村党支部在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村党支部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使党支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是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两委”工作。首先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明确“两委”的职责范围,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各自的工作职责,科学制定相应的村党支部、村委会任期目标责任制,并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半年考核一次,兑现奖惩;要进一步建立村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村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重大村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