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6:11:59
我驾驶电瓶车在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被右方驶来的出租车撞倒,造成我左胳膊轻微骨折,右手韧带受伤,至少要一个月以后才能做事,我的车已经驶过出租车的一半,出租车撞击的部分是牌照的右边边缘部分,我的车被撞击部分是后轮部分,现在交警认定我副事故主要责任,理由是我应让出租车先行通过,请问这样认定是否合理,还有就是交强险是不是没有主,次责之分,因为交警说这不属于重大事故,1万以内的医药费和11万以内的误工费还2000以内的车辆修理费都是由保险公司出,不用我出,请问交警说的是不是真的急等答案,谢谢.

在没有红绿灯的地方很难判定事故的责任,但是从道德上来说,机动车和行人在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都应该是缓步慢行。
估计楼主可能过路口的时候没有放慢速度看一下左右吧。就算责任是他的,他要是撞残你,最多就是终身不得驾车。你就废了,从安全的角度考虑,希望楼主下次驾车速度放慢点。
警察判定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有误的,无论怎么说,是他撞你,应该是他负主要责任,你负次要责任。但是可能现场情况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还是警察故意偏袒肇事车主,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保险的问题,楼主可以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具体询问。

交强险了应该可以,如果你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基本的车让人,什么时候讲要人让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