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株洲美容界的领头羊 施燕美容 底薪却仅有200,其他的都靠别他们赚钱然后提成,其目的在于诈取劳动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53:57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株洲市全日制员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应为530元,而且这个数字不能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医疗保险等规定的保险。即假如你月内没有一分钱业绩,拿到手的钱也应该是530元。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工之日”从哪天算起,需提供证据,合法的人证亦可。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你们老板不履行上面所说的三点,可以去劳动人事局起诉他。

劳动法 http://www.cau.edu.cn/xgh/FAGUI/guojia/ldf.html
劳动合同法 http://baike.baidu.com/view/1027506.htm?fr=ala0
株洲的私营老板多为暴发户,随意践踏劳动法!以牟取暴利!建议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是啊,对于美容院这样“高雅”的地方,都是给有钱人去挥霍的,对于施燕这样的大型美容院,底薪只有200,我不知道是哭 还是想笑,这么个行为的只能可以用刻薄来形容了。现在美容界竞争都激烈,想生存想发展都很难,很多人都冲着大企业,有牌子,盲目跟风,把自己卖了还在帮他们数钱都不晓得,甚至于成为他们的赚钱的工具。那你也没办法,不得不干下。所谓的“高尚”职业都让那些有钱人高尚去了,有钱没处花,动不动拿十几二十万去美容院“砸钱”,听说里面很多所谓的“成功”女性,我只能表示,这个“施燕”有头脑,有办法养着这么群廉价劳动力,这里没有诋毁的意思,不过想进这行的都想想清楚,里头没这么简单的……卖的是自己的命,赚的是别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