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办理上市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05:47
业主是中石化的,买卖合同签了两周了,上市还没有办下来,说是和单位有条款约束,正在单位房管科办理进一步的手续,听起来很复杂,我现在担心的是这种房子产权是不是会有问题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本次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
所指“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已购的央产房在缴纳土地出让金(15.6元X土地面积)以后可以变成商品房上市买卖,但是“中央在京单位”的这些房子是不允许买卖的。

如果上市手续能办下来就没有问题,城八区以外的只要建委给过户不用办理上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