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市场秩序”、“市场原则”、“市场主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6:29:41

市场秩序
由法律和规章制度加以保证的市场交易关系。包括市场进出秩序(市场主体和客体的进入或退出应符合有关规定)、市场竞争秩序(平等竞争,制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市场交易秩序(交易公开化规范化)、市场管理秩序等。旨在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包括股票发行人和股票投资人。股票发行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发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各类金融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各种社会基金.外国投资者
市场上从事交易的组织和个人称为市场主体。通常情况下最主要的市场主体是企业。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具有独立的经济法人资格,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功能的有机体。市场主体有三个特别:目的性,自主性,主动性。

市场原则
以“市场原则”为市场监管核心这一指导思想的明确,意味着证券监管模式将发生新的变化, 是一种引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的模式,其影响不仅仅涉及证券市场主体、监管、服务等领域,而且有望带动整个国内金融体制的市场化进程和融资结构的优化,因此可以看作是我国金融制度市场化变革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