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随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6:21:56
男方是2005年在某公司招工入深圳的集体户口,2008年已结婚,女方是外省常住户口(城镇居民家庭房口),现在在深圳一家单位上班,在老家无工作关系,女方社保已在深圳从2003年购买到现在,现双方还没有小孩。请问如果女方想随迁入深圳,可不可以?该如何办理,我想咨询的具体问题如下:
1、是在劳动部门办理还是在公安部门办理?是招调还是投靠?规定里说的二年还是三年是如何计算的?投靠又怎么办理?
2、女方若要办理随迁的话,是在男方单位办理还是在女方单位办理?
若女方单位没有指标,那能否在男方单位办理呢?或者能否自行办理呢?
4、对于女方有什么条件?如学历及其他等?
5、男方有劳动局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正在进行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估计在2010年能取得证书。这对女方随迁有没有帮助?

随迁的话去公安局去办理 是夫妻随迁 08年你们结婚后三年2011年就可以随迁了 不需要单位有指标 女方要求 高中以上 年龄跟你有关系 你考的是高级资格证会有助于你的配偶随迁的综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