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天津我这种情况办理准生证罚款有相关的条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6:25:01
我是天津人,我爱人是北京人,我们都是再婚,我爱人有一女孩今年九岁,我没有子女,我是今天6月份怀孕的,10月份我们领取的结婚证,我现在去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准生证,他们说我是未婚先孕要我交罚金,按每月1000元计算,不交就不给办理.我查看了天津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我是符合其中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生育条件的.且我现在的小孩还没有出生,我现在办理准生证,要我交罚金交的是社会抚养金吗?孩子还没出生这罚款合法吗?不交钱就不给办理,天津计生办有这样的规定吗?

不可能呀,没有这个规定。我的朋友也是结婚前怀孕的,办准生证很顺利呀。去找找上级单位问问。

哪有这条呀,你找的地方对吗,没听说过呀

没有这个规定,你找他们上级县计生委上访,或者到县政府上访.反正把事情搞大.

中国法律只管生不生,不管孕不孕,每年那么多未婚先孕的,也没见那个交罚款,找找天津市正负,向市长信箱反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