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发票忘记作废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07:52
上月发票开错.正确的已经开给对方.但我方忘记作废.本月抄税时才发现.请问我该如何打证明.
问题是,我这里开票软件上有这两笔.而会计那里只有一笔.因为他本身就是一换一的.而我换是换出了.但是忘记作废.该怎么处理?
问题是,我这里开票软件上有这两笔.而会计那里只有一笔.因为他本身就是一换一的.而我换是换出了.但是忘记作废.该怎么处理?
申请红字发票。
在电脑里先申请红字通知单,拿着通知单到税务局盖章有红字通知单号,根据红字通知单号开对应的红字发票。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开错得有原因的吧,写成说明汇报主管税务局,并向专管员汇报,看看能不能在国税电脑里更改,如果不行,只能在会计那里做成两笔销售收入,过后在开具红字发票冲回吧,祝你好运
向你方的国税管理分局说明情况,本月申请开具负数发票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