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入伍大学毕业生是否返还学费,国家对去年入伍大学毕业生没什么政策吗?都是义务冰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4:41:39
去年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今年也 是第二年,也 是义务兵 就没什么政策?

2008入伍大学生政策
一、接收的时间及程序

接收工作一般从当年的11月份开始,次年5 月份结束。主要采取毕业生个人或组织报名、组织毕业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部队派人入校考核、经审核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军区审批并签发参军入伍函等程序考核接收应届毕业生。

二、接收范围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考试录取的,省、直辖市、部(委)所属高校的应届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不接收民办高校、军校和电大、夜大、职大、函大等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定向、委培、自费、自考、成教、职教、预科、专升本和远程网络教育毕业生。重点接收电子、通信、工程、雷达(大气科学)、机械、计算机等理工类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现实表现优秀,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接收。

(二)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各科总评良好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入全班前1/2,在校学习期间补考的主干科目不超过3门,累积补考次数不超过5次。毕业时必须获得相关毕业、学位证书。其中,外语专业的要达到国家专业4级(补充特殊岗位的要达专业8级)、第二外语要通过国家公共4级;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外语要通过国家公共4级。国家重点高校或在学术、科研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接收。

(三)身体、年龄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5岁、30岁、35岁。

四、补充方向

按照学有所用、学以致用的原则,将受训结业的毕业生安排担任初级指挥军官或到医疗、教学、科研、工程等岗位担任专业技术干部。除医学类毕业生和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确定岗位性质外,其余毕业生由军区根据部队需要及本人专业、气质、个人志愿等补充到指挥或技术岗位,毕业生需服从部队的岗位分配。将受训结业毕业生补充到我区所属的驻西南地区的作战部队、医院(疗养院)、科研院所、仓库、院校(训练机构)、省军区人武部等单位的指挥(含行政)或技术岗位上。

五、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