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连带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39:33
今年9月,一名四川18岁男孩骑电动自行车把我奶奶的腿撞断了,警察判那个孩子全责,事后男孩的母亲扬言说不管也不赔钱,把男孩扔下就走了。我们不知如何是好,让男孩打了欠条,就让他回家了。后来,他家人报案说孩子失踪了,警察也调查了,与我们无关,后来他们说没钱只赔给我们7000元钱(我们实际花费了4万多),拿了7000块钱之后,当他们面把欠条撕毁了,说这事就算了。今天10月31日,刑警来调查,说那个撞人的男孩死了,而且要做好他们家人要告我们的心理准备。因为警察不多说,我只了解可能是那男孩没敢回家,自杀了,因为他兜里有欠条的复印件。我想咨询下,这个孩子的死,我们是不是有责任?如果要去法院,我们需要准备什么?
是说我们有连带责任,如果那孩子不撞我奶奶,他就不会自杀。他们家人,要告我们这个,我们应该怎么去应诉?

你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原则还是现实上。因为他的死与你们的行为无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你们没有赔偿责任 。如果被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我支持你。,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小徐律师为你解答:

你们有什么责任呢?那个男孩是自杀,又不是你们杀的。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许多小女生因某个明星结婚了自杀,也没见哪个明星因此处罚啊!

你们没有责任,应诉建议请律师

按照你的叙述,你是不负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