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请进来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5:00:17
情况是这样的:06年我与人合作做生意,当时收货的总额我不自己不够,我就找合伙人借了14W8千元,结果合伙人和我的上家是一伙的,卖给我的价钱也是加了价钱的,最后我知道后这个钱就不想给了,具体凭据的内容如下:
收条
今收到XXX现金148000元,于2007年9月1日归还
收款人:xxx

请问这样的收条具有法律效益吗?我不想给他这个钱了不知可以吗?因为为了这个生意我自己因为最后货价太高自己都赔了近30万。
请问这个收条的有效期有多久?上面的日期是准确的!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欠条有效!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此方面的法律援助!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合伙人和供货人是一伙的吗?如有证明,可告他们商业诈骗,有法院来判决,如没有证据,收条具有法律效力,你的合伙人告你时你的供词没有法律依据,还是与他协商一下看如何。

收条有效,你的理由不合法。

这个收据是有效合法的,你应当履约